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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粉取样的核心要求,取样代表性的判定标准是什么
一、煤粉取样核心要求
核心遵循等速取样、定点规范、样品无变质、操作安全原则,适配电厂 / 煤粉制备系统煤粉管道、磨煤机进出口等工况,具体要求:
等速取样:取样时取样头入口处气流速度与煤粉管道内实际流速一致,避免因流速差导致粗粉 / 细粉偏析,是保证取样代表性的核心要求;
取样位置规范:选管道直段(距弯头、变径、阀门≥5 倍管径),避免涡流区;水平管取上半周 45°,垂直管取任意位置,多点点取样需均匀布置;
样品完整无干扰:取样过程无漏粉、漏风,防止煤粉受潮、扬尘损失,集粉器收集的煤粉全部作为样品,不丢弃、不混样;
参数匹配:取样器适配管道风速(15~30m/s)、煤粉浓度、管径,取样头插入深度符合规范(通常为管道半径处);
操作标准化:固定取样时间、取样量、取样频次,同一检测对象的取样条件保持一致,便携式取样需多次取样混合。

二、取样代表性判定标准
以样品煤粉特性与管道内实际煤粉特性一致为核心,分直观判定和定量检测判定,符合国标《电力用煤煤粉取样方法》(GB/T 18710)要求,具体:
1. 直观判定(现场快速校验)
取样后样品无明显粗细分层,无大块结团,煤粉色泽、均匀度与管道内目视煤粉一致,集粉器内无残留粗粉。
2. 定量检测判定(实验室核心标准)
粒度分布偏差:样品的煤粉细度(R90、R200)与同工况多次平行取样的检测结果偏差≤±3%,单次样品与管道实际煤粉细度偏差≤±5%;
平行样一致性:同一取样点、同一工况下,连续 3 次平行取样,各次样品的细度、灰分检测结果相对偏差≤±2%;
无偏析:样品中粗粉(粒径>90μm)、细粉(粒径<200μm)占比与管道内煤粉实际分布一致,无粗粉或细粉单独富集;
取样量达标:单次取样量满足检测要求(常规≥500g),避免因取样量过少导致检测误差。
3. 辅助判定(取样过程合规性)
取样过程符合等速操作要求,取样时间、流速、插入深度等参数记录完整,无操作不当导致的样品偏差,可作为代表性辅助判定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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